前言: 近日,中宣部、財政部、文化部、審計署、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聯合發出通知,要求制止豪華鋪張、提倡節儉辦晚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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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中宣部、財政部、文化部、審計署、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聯合發出通知,要求制止豪華鋪張、提倡節儉辦晚會。由于,近年來文藝晚會包括節慶演出等越來越多,舞美制作陣容越來越奢華,一些晚會以追求大場面、大制作為準,奢華浪費等不良現象屢禁不止。為了使文藝晚會進一步規范,杜絕奢華之風、鋪張浪費現象,增強文化底蘊,引領價值追求,反對大操大辦,防止拼明星、比闊氣、講排場對于提升晚會本身的品質,促進文藝晚會的良性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。
此次五部聯合發出的要求制止豪華鋪張、提倡節儉辦晚會的通知,要求嚴格控制黨政機關舉辦文藝晚會。不得使用財政資金舉辦營業性文藝晚會;不得使用財政資金高價請演藝人員;不得使用國有企業資金高價捧“明星”、“大腕”,堅決剎住濫辦節會演出、濫請高價“明星”“大腕”的歪風;政府禁與企業聯名辦晚會等。
通知強調,要營造節儉辦晚會的良好氛圍。新聞媒體要大力宣傳勤儉節約的精神,宣傳報道崇尚藝術、不尚奢華、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文藝晚會和節慶演出,鼓勵演出節目出新出彩,鼓勵內容與形式的完美統一。加強輿論監督,對臨場罷演、漫天要價,敷衍演出、欺騙觀眾的歪風邪氣予以揭露,對大操大辦、奢華浪費的文藝晚會和節慶演出予以曝光,對未按程序報經批準的文藝晚會和節慶演出,各級新聞媒體不得安排播出和宣傳報道。要加強電視文藝晚會播出和宣傳的管理,對上星綜合頻道播出電視文藝晚會實行總量調控,避免晚會播出扎堆。
通知要求,加強對文藝晚會的監督檢查。各地各部門要從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高度,堅持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相統一的原則,把好文藝晚會和節慶演出的立項關、內容關、監管關,切實擔負起管理責任。要加強資金管理,制定規范的文藝晚會和節慶演出支出標準,嚴格晚會經費預算,壓縮不必要的開支。不得借舉辦晚會之機發放禮品、貴重紀念品,防止利用晚會為單位和個人謀取私利。要加大財務監督力度,嚴格落實審計制度,依法對文藝晚會和節慶演出進行審計。對違反本通知規定、耗資巨大、奢華浪費的,要嚴肅查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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